具备法人资格的乡镇、街道集体企业在实行风险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,收债公司债权人起诉的如何处理。 1993年5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《全国经济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》规定,对于承包企业在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纠纷可按以下办法处理: 1.发生诉讼时,承包人仍在承包的,收债公司以该企业为诉讼当丰人承担责任,承包人可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参加诉讼。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纠纷按照承包合同另行处理。 2.发生诉讼时,原企业倒闭已无财产清偿债务或者财产不足清偿债务,而且按承包合同的约定,承包人对企业亏损负有责任的,收债公司可以原承包人为诉讼当事人,企业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单位未经法定程序接收了企业财产的,也应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,并在接收的企业财产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。3.发生诉讼时,励志故事原承包合同已经期满或被依法解除,原承包人没有按承包合同约定交付承包金或者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,承包人对其承包期间的债务应当承担责任的,可以企业为被告,企业要求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,收债公司可将原承包人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。由企业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责任,由承包人按照承包合同向企业承担责任。
赤城县位于位于北京北部,河北省西北部,潮白河水系白河流域,北依坝上草原,南邻首都北京。全县总面积5287平方公里,周长420公里,列张家口市第一位、河北省第四位。县辖9镇,9乡,440个行政村,1318个自然村,28万人口,其中农业人口25.8万。赤城古为黄帝部族缙云氏地。汉置女祁县,北魏设御夷镇,唐置龙门县。明置卫、所、堡,清设赤城县,历代即为兵防重镇,自古就有“宣府肩背、独石咽喉”之说。长期以来又是长城内外主要贸易集散地。县境周围群山环绕,黑河、白河、红河三条河流纵贯南北。河谷之间,高山起伏,沟壑纵横,耕地较少,山地面积较大,素有“八山一水一分田”之称。全县平均海拔1000米左右,整个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下降,山地、丘陵、盆地交错分布。全县位于中纬度地区,属东亚大陆季风气候,中温带干旱区,大陆性季风气候特征明显,四季分明。冬季寒冷,夏季凉爽,昼夜温差大。